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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21 四月, 2012

[淫業] 鳳姐頭七 摧花宅男落網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鳳姐頭七 摧花宅男落網

廿八歲宅男嫖妓壓價不遂,涉嫌鍊死廿八歲雙程證鳳姐楊燕。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追查半個月,偵破九龍城鳳樓謀殺案,前晚在黃大仙拘捕靚仔疑兇。一年前失業的疑兇,無所事事瀏覽色情網站,根據嫖妓指南光顧楊燕,疑尋歡後嫌肉金太貴,遂壓價一百元。楊女不從激怒疑兇,被人扼頸窒息死亡。疑兇離開後曾光顧便利店,被閉路電視拍下容貌及留下八達通消費紀錄,被鎖定行蹤。警方手持其照片在區內「人肉搜索」,鳳姐「頭七」死忌卒將疑兇拘捕。

疑兇腰纏鐵鏈,雙手被扣上手銬。

涉嫌與案有關的青年姓梁,居於黃大仙區橫頭磡邨,無案底及精神病紀錄。據悉,梁樣貌英俊,曾經與友人合夥做生意,但最後結業。一年前開始賦閒在家沉迷上網,在色情網站找到離住所不遠的鳳樓資料,有人曾光顧過鳳樓,但首次光顧案中死者楊燕,據報因百元肉金爭拗錯手殺人,但警方不排除有人玩變態性招式時引發命案,仍須進一步調查。

客死異鄉的鳳姐楊燕。

警憑天眼照片追緝兇徒
遇害的四川籍鳳姐楊燕,本月一日持雙程證來港,在衙前圍道一劏房接客每次收取三百元至三百五十元肉金。本月四日晚上九時許,楊的姊妹發現有男子離開阿燕房間後,阿燕久久未出房間「反牌」,故推門查看,赫見她全身赤裸,雙眼反白昏迷床上,報警將她送院,阿燕昏迷至本月十三日不治。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事後在鳳樓閉路電視片段中發現一名男子曾進出現場,懷疑他涉案,並發放照片通緝他。另一方面,探員在區內的鳳樓和便利店搜集資料,並發問卷尋找目擊者。消息稱,警方在現場附近一間便利店,發現閉路電視在案發後拍攝到一名貌似的青年,他曾到便利店買飲品,警方根據八達通消費紀錄追蹤,發現他在黃大仙區出沒,探員手持疑兇的閉路電視照片,過去兩周在目標區域等候疑兇出現,前晚鎖定其行蹤,將他拘捕。

疑犯押返現場重組案情
至昨午六時許,疑兇腰纏鐵鏈,雙手被扣上手銬,兩隻鞋的鞋帶被除去,冒着大雨被探員押返衙前圍道九十四號兇案現場重組案情。大批機動部隊警員連同重案組探員合共約六十人封鎖街道,警方帶備「公仔」假人充當案中死者,疑兇期間講述案發經過,旁邊有探員錄影,重組案情歷時個多小時。消息指,有人聲稱向鳳姐壓價被拒而犯案。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盧國基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於案發後兩星期鎖定該名男子,前晚在黃大仙拘捕他,期間無遇到反抗。初步相信今次是獨立事件,疑兇與死者不相識,案發當晚他到兇案現場光顧,與死者發生性行為後,因肉金問題爭持不下,期間錯手扼死她。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76_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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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議員] 劉皇發撐梁福元霸官地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劉皇發撐梁福元霸官地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力撐其愛將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非法霸佔郊野公園官地十餘年的行為。劉昨日被問及有關事時表示,很多郊野公園用地原來是新界原居民的私人土地,政府擅自將該等土地劃為郊野公園,卻無合理賠償,他會向政府相關部門查詢理由。

新界小型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已於本月初展開,劉皇發昨日重申,希望政府不要清拆村屋僭建物,強調雙方仍可磋商解決方案。鄉議局其後發表聲明,否認有報道指劉皇發呼籲村屋申報僭建物,重申該局不會表明支持或反對申報計劃,各鄉委會亦不會鼓勵村民參加。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76_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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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 疑上司性騷擾 中大女文員自殺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疑上司性騷擾 中大女文員自殺

香港中文大學女職員黃燕雲兩年前在酒店服藥自殺,家人在她死後始知單身的黃疑曾經遭上司、即當時的中大秘書長梁少光性騷擾,事件導致黃患上抑鬱症須求醫精神科;至二○一○年七月新校長沈祖堯上場,黃再因不滿突然被調職而激動至無法上班,三個多月後自我結束了四十七年的人生;死因庭昨展開研訊,逐步揭露黃一直隱瞞的心事。

死者胞姐黃燕媚(左)作供後,翹着母親(右)離開法院,後為死者另一姐姐。

畢業於港大社會科學系的黃燕雲,多年來在中大擔任行政工作,○七年初仍是大學秘書處助理主任的她,突在飯局中向唯一好友陳玉兒透露:「上司(梁少光)好特別,握手時會摸我掌心,有時仲搭膊摸腰,要我陪佢食早餐食晚飯,日日好長時間對住。」惟又自我安慰:「無事嘅,佢結咗婚又係基督徒。」陳從黃口中得悉六十多歲的梁當時妻兒均在外國,着黃「小心啲」。

「驚到唔識畀反應」
同年情人節下午,陳接到黃的慌張來電:「唔得嘞!今次死嘞!佢(梁)送咗份禮物畀我,我唔敢拆呀!」黃當日更要待梁離去才敢下班,事後決定向大學申請調職。校方在四月十二日正式批准黃調職到校長辦公室,黃出於禮貌及尊重,月底調職前主動請梁食晚飯,豈料當晚梁提出一同看電影,發生了影響黃一生的事。

死者好友陳玉兒指死者向她透露曾遭男上司性騷擾。

中大副校長楊鋼凱將在下周一作供。

據陳玉兒庭上憶述,黃至同年七月才向她透露,當日看戲疑被梁強吻及撫摸非禮,黃稱事發時「驚到唔識畀反應,無反抗」,當晚更失眠,翌日決定向校方辭職,之後雖接受調職,但情緒一直受困擾,最終在五月求醫,證實患抑鬱症,醫生報告更寫明估計病因源自性騷擾事件。

本身是資深精神科護士的陳一直跟進黃的求診情況,○八年九月更開始間中陪黃覆診,黃表示服藥後記性差,但已能入睡;但陳發覺黃愈來愈抗拒社交,○九年中更曾哭訴:「好唔開心好自責,係我約佢(梁)食飯,令自己畀人非禮,好無用」,更出現自殺念頭。

陳得悉黃對非禮事件一直未釋懷,因調職後仍與秘書處共用女廁,乘穿梭巴士時亦可能碰見梁,黃為了避開梁,每次如廁及下班均小心觀望四周,有時寧願遲下班。黃又曾向兼任中大防止性騷擾委員會主席的馬麗莊教授投訴遭梁非禮,但馬認為戲院是公眾地方,黃可選擇隨時離開。

遺物中尋獲密函
事實上,黃的胞姊黃燕媚前年底從黃遺物中找到一封由黃署名但無上款的「密函」,內容提及黃在○七年二月二日至四月廿一日遭梁性騷擾,黃曾向副校長楊鋼凱及校長助理梁其汝作口頭報告,但無正式投訴,只表示會保留追究權利。黃燕媚在庭上形容:「我唔肯定馬教授有無支持Magaret(死者洋名)投訴。」

前年七月沈祖堯接任校長後,同月十二日黃突被通知調離校長辦公室,轉往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任二級主任,黃對此大表不滿,當日往大學診所要求放病假,被轉介到聯合醫院精神科。同年九月廿四日陳最後一次陪黃覆診,當時黃無異樣,至十月廿二日黃因事未能覆診,陳自此無法再聯絡黃,直至廿七日接到其死訊。案件編號:CCDI 52/2011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76_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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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 劉鑾雄羅傑承列疑犯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劉鑾雄羅傑承列疑犯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再有驚人發展,終院法官於庭上爆出本港富商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原來已被列為歐文龍貪污事件的另案「歸責人」(即疑犯),日後需要出庭配合審訊,兩人隨時一身蟻。羅傑承昨日原以證人身份出庭,為歐文龍涉嫌收賄二千萬元的案件「解畫」。不過終院法官在庭上向他說明,指他與劉鑾雄均屬另一案中「歸責人」,可免作供,但羅傑承仍表明願意作供,至於劉鑾雄本亦應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惟他則選擇不應訊。相關新聞刊A2

劉鑾雄昨日沒有出席歐文龍案聆訊。

澳門終審法院昨日繼續第三階段審理歐文龍貪污案,昨日案情再爆出,與案件有關的劉鑾雄及羅傑承,竟屬另一案的「歸責人」(即疑犯)。雖然根據澳門法律,兩人可以選擇不出席昨日的審訊,但羅傑承認為自己清白,選擇昨日出庭作供,解釋案中不為人知的內情,及表明不知悉競投涉案五幅土地與澳門政府和歐文龍有關。羅傑承作供完畢後,理直氣壯地表示:「我無去做到犯法活動,我無行賄歐文龍,所以我絕對唔擔心被人告。」記者問他,庭上提及他與劉鑾雄是否另案的「歸責人」,羅直接表示:「係,無錯。」據悉,羅與劉列「歸責人」的另案,可能涉及有人行賄歐文龍的部分。

「歸責人」身份如疑犯
此外,劉鑾雄昨日不出庭,依法是容許的,但若被列為另案「歸責人」後,而不肯於該案出庭,則不獲容許。澳門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澳門《刑法典》,「歸責人」即需要為案件承擔責任之人士,等同本港刑事案中的疑犯,或民事案中的被告,若「歸責人」未有合理解釋而拒絕上庭,有可能被判罰七百五十至四千元澳門幣,雖然「歸責人」本身擁一次延期申請,但為免影響審訊過程,延期一般不會多於三十天。

羅傑承接受記者訪問,稱並無違法,故不擔心會被控告。

歐文龍(右一)昨日坐囚車前往澳門終審法院。

他強調,若作供之證人為另一案件的「歸責人」,而兩宗案件又相連但卻分開審理,「歸責人」可選擇不擔任證人出庭作供。另一澳門律師則指,一般情況下,若澳門檢察院控告的是港人,會先以掛號信形式通知及為案件排期審訊,期間會再次發出掛號信通知「歸責人」,若該「歸責人」回覆由律師代理,便當其明白案件進程;如他無任何回覆,並缺席聆訊,案件仍會如期進行,法官會根據案情,宣讀判決結果。

港警可拘捕送澳應訊
如該「歸責人」缺席聆訊而被裁定罪成,澳門法庭會發出通緝令,當他踏入澳門境內,執法機構會拘捕他,帶往法庭審訊。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雖然香港與澳門沒有訂立引渡協議,但該「歸責人」如在香港亦有違法,澳門司警便可邀請香港警方協助,將該「歸責人」拘捕及送到澳門應訊。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74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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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 貪曾遺禍 埋四大僭建炸彈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貪曾遺禍 埋四大僭建炸彈

上樑不正下樑歪,自曾蔭權、曾朋友和曾班子被揭發僭建醜聞後,僭建歪風愈揭愈多,遍布全港每個角落,但當局疏於執法,潛藏「四大炸彈」,如旺角便有「招牌炸彈」,工廈區就有隨時倒塌的「簷篷炸彈」;而潛藏消防危機的「劏房炸彈」,長租長有,本報早前報道大角咀有商場驚現劏房群,到今日仍然存在;令人最擔憂的是,新界村屋僭建問題更是一觸即發,隨時爆發訴訟潮與萬人示威。惟曾蔭權夕陽政府輕視及懶於處理,為下屆政府埋下四大計時炸彈。

劏房炸彈
本港劏房遍地開花,潛藏消防及倒塌危機重重,惟政府仍放軟手腳,置市民安全不顧。本報多次揭發各類樓宇單位被改裝成為劏房,例如在大角咀一間商場,便違規劏成二十二間房出租,但問題至今仍未改善;同區亦有工廈違規改建,劏房間只以普通木板相隔,梯間存放多支風煤樽,充斥雜物,部分滅火筒更是過期,一旦發生火警,後果堪虞。

屋宇署雖然在去年四月展開針對劏房行動,但三個半月只進入約一百間劏房,成功率偏低,署方即使發出清拆令,甚至釘契,仍毫無作用,而早前土瓜灣馬頭圍道發生奪命火的大廈,多個劏房單位的業主就當清拆令透明,即使被釘契亦遲遲未動工改善。

本報曾揭發有商場被改建成劏房。

本報曾揭發大角咀一商場僭建逾二十間的劏房群,至今依然存在。

新界約有四千幢四層或五層高的村屋。

「政府放軟手腳,係有權做,問題係想唔想做!」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批評,屋宇署執法不力,還卸責謂未能入屋巡查劏房,他認為署方可循法律途徑,起訴違法業主以增阻嚇力。他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小組做「劏房普查」,當掌握全港劏房情況後,便可制訂針對性措施。

高清紅外線掃描儀上藍燈顯示簷篷有滲水,長遠會有倒塌危機。

黃舒明指,屋宇署清拆棄置招牌行動緩慢。

村屋炸彈
「加建四層又有、五層又有,天台屋到處都是。」簡單幾句已反映新界村屋僭建實況。過去多年,負責執法的屋宇署被批打擊不力,拖至臨換屆才忽然強硬,嚴打新界村屋僭建,並要求屋主主動申報風險低的僭建物。此舉惹起鄉事派怒火,並指為保家園,不排除申請司法覆核,並計劃發起萬人示威。

今年四月二日,屋宇署向八萬多個新界村屋單位的發信,要求業主申報僭建物,當局估計最快要到六月底才發出首張村屋僭建清拆令。現屆政府挑起村民怒火,卻將燙手山芋拋給下屆政府。

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憲強對清拆僭建村屋強烈不滿,他說:「當局混淆視聽,新界地契同市區完全唔同。丁屋與舊屋地契的村屋,同屬小型屋宇,但兩者監管截然不同,舊屋地契並無限制建屋高度,當年地政總署並無要求入則。」

曾帶領村民示威的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指出,現時約有四千幢建有四層或五層的舊屋地契村屋,並無結構問題或即時危險。他強調,村民只是要求保留暫不清拆,否則將有逾兩萬人無家可歸。

梁稱:「當局幾十年都唔執法,忽然話你犯法,就好似冇結婚生咗私生子咁,唔通要你殺佢?政府忽然執法,唔知道背後有乜嘢原因,呢個政策令新界人天怒人怨,就算下屆政府上場,村民都會繼續抗爭,爭取合法權益!」

簷篷炸彈
本港曾發生多宗塌簷篷、墮招牌的意外,大廈僭建簷篷和招牌成為「都市炸彈」,市民擔驚受怕,惟政府懶於改善。例如本報去年曾巡查多區工廈的懸臂式簷篷,發現部分有潛藏危機,記者日前與專家「重遊舊地」,發現危機仍未解除。

記者與香港驗樓及結構診斷有限公司技術顧問賴達明,再到觀塘興業街一帶檢測,發現附近一工廈的滲水問題更加嚴重,部分工廈的簷篷在高清紅外線掃描儀下呈現藍燈,顯示該處位置因滲水而令牆身變冷,藍燈面積較上一次檢查時,擴大近一倍。

「檢測後,發現滲水問題惡化,防水層穿咗,啲水會令鋼筋生銹,影響支撐力,長期好可能會塌!」賴達明批評,屋宇署的巡查方式,仍然以目測方式為主,惟工廈即使外表正常,仍然有機會出現滲漏。他指簷篷是否安全,涉及公眾安全,希望政府能完善檢測方法,盡早找出問題,以免重蹈屯門工廠塌簷篷的覆轍。

招牌炸彈
市民除了要避「簷篷炸彈」,亦要提防招牌塌下。「街坊行過都好驚,有啲會寧願兜路行!尤其夏天雨季就到,真係擔心有意外發生!」油尖旺區議員黃舒明表示,屋宇署曾於○八年要求區議員申報區內的棄置招牌,她亦申報了近五十個棄置招牌,惟署方行動緩慢,很多棄置招牌仍未「絕迹」。

記者在旺角上海街、弼街及彌敦道一帶,發現每條街道均有四、五個棄置多年的舊招牌。黃指出,很多業主希望藉着樓宇更新維修的時機,拆卸大廈外牆的棄置或僭建招牌,惟業主去信要求屋宇署向招牌擁有人發出清拆令,卻不了了之。她要求屋宇署針對危機招牌,加快拆卸進度。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76_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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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 路邊擺滿貨 食署懶取締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路邊擺滿貨 食署懶取締

「呢度咁多人出出入入,啲舖頭又擺晒啲貨出嚟霸住成條路,點行呀?」吳先生指出,觀塘協和街有店舖常將貨物擺放路邊,逾半路面頓變「貨倉」,質疑食物環境衞生署有法不執,令違規者有恃無恐,「試過見到有人推住輪椅,根本就過唔到,仲畀啲貨整親!」

店舖非法擴充營業範圍,嚴重阻礙行人出入。

食環署發言人稱,該署一向關注上址店舖非法擴展營業範圍,不時派員採取執法行動,接獲本報轉介後,職員曾作突擊巡查,發現有貨物擺放在店外行人路,遂拘控有關負責人及飭令將貨物搬走。發言人補充,該署過去一年共接獲兩宗相關投訴,共向店主負責人發出十七個口頭警告,以及十四次拘控。「次次經過都見擺到成街都係貨,食環署一年先告十四次,有冇少咗啲?」吳先生要求食環署加強巡查,以免助長店舖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的風氣。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96_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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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 食肆變煙竇 控煙辦塞責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食肆變煙竇 控煙辦塞責

接連有市民向本報反映,銅鑼灣謝斐道一間樓上酒吧餐廳內常有食客違規吸煙,食肆職員不但未有阻止,更以紙杯墊為客人製作煙灰缸,「呢度啲客好多都好似熟晒情況咁,一坐低就點煙係咁煲!」李先生直指自目擊違法行為後,曾多次向控煙辦公室投訴,惟情況一直未有改善。

客人吞雲吐霧不但未被阻止,更獲食肆準備煙灰缸 (紅圈示)。

控煙辦發言人承認,過去一年曾接獲十五宗有關上述食肆內有人違規吸煙投訴,並進行十三次突擊巡查,期間共向十六名違例吸煙人士提出票控。發言人續稱,控煙督察接獲本報轉介後再到上址巡查,並即時票控兩名違例吸煙人士。

「淨係罰啲客人有咩用?間餐廳為咗拉客,明知犯法都照畀人食煙,根本就係藐視法例,好應該罰埋個東主!」李先生指現行法例存在漏洞,以致食肆違例吸煙問題持續,促請盡快堵塞,令控煙辦職員不至「白做」。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96_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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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 執法遲大到 警縱容違泊

21 四月, 2012 發表留言

執法遲大到 警縱容違泊

警方執法「遲到」,變相縱容車輛違泊!於堅尼地城工作的許先生指出,一間位於加惠民道的學校,每日放學時段校外皆有大量車輛違例停泊,「幾十架車泊晒喺行人路,有時仲雙線咁泊,實在太離譜!」許指違泊問題危害居民安全,「呢度再上啲就係西環邨,好多老人家出入,陣間塞住救護車上去救人就大件事!」

加惠民道有學校外圍每逢放學時段都有大量車輛違泊。

警方發言人稱,上址於放學時段較多車輛短暫停留,已經常派員進行交通管制,以便市民接送學童。發言人續稱,去年共接獲五十五宗相關投訴,共向違泊車輛發出逾二百一十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泊喺度個幾兩個鐘都叫做短暫?有冇搞錯?」許先生對於警方回覆感到極不滿,又指曾多次投訴,惟警方每次皆姍姍來遲,質疑警方輕視問題嚴重性,「次次收到投訴之後成半個鐘後先到,乜車都走晒啦!」

本文連結 :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21/00196_002.html

分類:[警隊]